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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家规家训和家风故事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4/16 9:15:18 作者:工会 有1067位读者读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和省总开展的“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实践活动要求,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广大女职工中开展家规家训和家风故事征集活动,并对征集到的优秀家规家训和家风故事进行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市女职工听党话、跟党走,进一步宣传挖掘女职工在社会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汇聚更多正能量。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让优良的家风家训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中。

二、活动对象

全市各行业在职女职工(含女职工干部)。

三、征集内容

家规、家训或家风故事均可。

1.家规家训可以是家族世代传承、历史悠久的经典家训家规,也可以是自己创作提炼的现代家训家规。体现中华传统美德与时代新风,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可以采用格言、诗词、对联、漫画等形式,字数控制在50字以内。每条家规家训需附简要注释,简要注释150字以内。(如果是历史悠久或世代传承的,请注明出处,如:出自《XX家谱》等;新创作的请注明“新创作”)。

2.家风故事用发生在自己身上或长辈身上的典型事例,以诗礼传家、勤俭持家、尊老爱幼、明事知礼、清正廉洁、正直善良、诚实守信等为主题,叙述一个或其中几个方面。要求叙述为主,内容真实,思想健康,情感真挚,感悟深刻,引人向善,便于传讲,字数不超过1000字。

每篇作品须注明单位、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创作时间,否则视为无效处理。

四、作品表现方式

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均可。

1.电子文稿(统一为Word格式);

2.本人讲故事的音频或者视频。

五、征集活动时间

2019.3.20——2019.4.20。逾期不再接收和参评。

六、评选程序和结果

1.征集活动结束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家规家训和优秀故事。

2.对评选出来的家规家训和优秀故事,于2019年5月20日左右进行表彰奖励。经本人同意对优秀作品进行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展示和传承。

七、投稿方式

各直属工会分别组织收集,并于2019年4月20日前将汇总好的作品以及汇总表申报至市总女工部,联系人:张欣星(025-84551227),上报材料需注明“家风、家训”故事会主题字样,文件名格式为“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

、有关要求

1.认真组织宣传,鼓励志愿参与。认真做好宣传动员,鼓励动员广大女职工自愿来“晒一晒”“说一说夸一夸的好家风、好家训。通过晒家规、说家训、讲故事的形式来弘扬家庭美德、培育良好家风、涵养社会风气

2.严格把关,确保女职工本人所写。要坚持实事求是,本着群众认同、有宣传价值的原则组织开展评选,上报材料要注重选题,确保内容健康,感情真挚,贴近生活,文风朴实,生动感人。

3.按时上报,把握时间节点。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和时间节点,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和音、视频资料,确保在2019年“5.20”活动期间如期表彰。

 

 

                          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9年3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