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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江宁区“最美家庭”
发表日期:2017/3/6 10:46:47 作者:刘玉蓉 有766位读者读过
关于开展2017年江宁区“最美家庭”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一、评选主题
2017年江宁区“最美家庭”
二、评选时间
2017年2月—5月
三、评选宗旨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通过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身边的“最美家庭”及感人故事,最大限度地扩大家庭的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引导广大家庭在参与中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自觉重家教、立家规、树家风,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宣传者。
四、评选范围
江宁户籍的居民家庭,或工作不在江宁但在江宁实际居住的家庭均可参加。
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参选资格:一是违反计划生育的;二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三是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四是有其他违法违纪现象的。
五、评选类型及其标准
此次“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分为五种类型,共50户,其标准为:
党员示范家庭:家里至少有1名中国共产党员,带领家庭成员遵章守纪,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靠得住,有着良好家风。在廉洁奉公、孝老爱亲、扶弱济困、志愿奉献、平凡工作、诚实守信或见义勇为等某方面肯付出、勇担当、讲奉献、做表率,在干部群众中令人称道。
孝老爱亲家庭:夫妻和睦、孝老爱亲、教子有方、热心公益、勤俭持家、邻里和睦、良好家风,得到家庭成员、同事或邻里的普遍认可,是传统美德的弘扬者,是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平安家庭:家庭成员讲诚实,守信用,无违法犯罪行为,家庭成员熟悉各类自我防范知识,不被违法行为侵犯,崇尚科学和文明守公德,善待友邻,远离“黄赌毒”。家庭成员积极加入平安志愿者,在社会综合治理、平安江宁建设中发挥作用。
绿色家庭:家庭成员遵守社会道德,具有良好的公德意识,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热心社会公益环保事业。家庭崇尚节约型、绿色消费和简约的生活方式。
书香家庭:有良好的家庭读书环境,家有书房或者专门的书柜等,藏书不少于200册,有订阅报刊杂志。有良好的家庭阅读习惯,每周至少有两个小时的阅读时间,家庭成员之间有读书交流,阅读成为家庭一种休闲时尚。
六、评选机构
本次评选活动由江宁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妇联、机关工委、文明办、综治办、环保局、文广局、广电台共同主办,活动设组织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
1、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妇联宣教部),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2、评委会负责对候选家庭进行打分、投票。成员由组委会成员、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代表、高校专家、基层群众代表、往届“最美家庭”代表等组成。
3、监委会聘请公证处公证员担任监督委员会成员,邀请资深律师担任本次评选活动的法律顾问,负责对活动过程进行监督。
七、评选办法及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月21日-2月28日)
下发2017年江宁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通知,协调政府机关室内及户外大屏等宣传媒介播放活动宣传广告,在公交站台、商超场所以及有关单位宣传橱窗张贴活动海报;各级妇联组织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深入发动,扩大活动影响,努力营造全区各界关注、支持、参与评选活动的浓厚舆论氛围。
2、推荐阶段(3月1日-3月20日)
(1)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5名(若推荐5名人选时,原则上不能是同一类别)。
(2)推荐渠道既可以是组织推荐,也可以是社会推荐。社会推荐既可以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直接推荐,也可以3人以上联名推荐。
3、确定候选家庭阶段(3月21日-3月28日)
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材料审核和补充考察,并提交“最美家庭”入围建议名单给组委会讨论。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材料和考核情况,严格把关,充分酝酿,民主讨论,最终确定50户“最美家庭”入围名单,以及20户“最美家庭”标兵户候选名单。
4、公示阶段(3月29日-4月7日)
通过新闻媒介将20户“最美家庭”标兵户候选家庭及其事迹简介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期间,如遇异议,评选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确定。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家庭,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资格。
5、公开投票阶段(4月10日-4月16日)
组委会在“江宁丽人”官方微信公众号专题页面对20户候选“最美家庭”事迹进行展示,并以微文微图的形式接受网友投票。最终在江宁丽人微信、网站同步公布线上投票结果。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军莉
电话:025-86103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