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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江宁区“最美家庭”

发表日期:2017/3/6 10:46:47 作者:刘玉蓉 有766位读者读过

关于开展2017年江宁区“最美家庭”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讲话要求,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家风正,家教严,家庭美”的浓厚氛围,通过寻找、选树一批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传播正能量的“最美家庭”,提升“最美家庭”覆盖面和影响力,激发更多家庭与市民崇德向善、见贤思齐,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宁贡献力量。由江宁区委组织部、江宁区委宣传部、江宁区妇女联合会、江宁区委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江宁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江宁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江宁区环保局、江宁区文广局、江宁区广播电视台共同主办,拟定于2017年2月—5月联合开展2017年江宁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并于“5·15”国际家庭日前后举行表彰活动。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主题

    2017年江宁区“最美家庭”

    二、评选时间

    2017年2月—5月

    三、评选宗旨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通过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身边的“最美家庭”及感人故事,最大限度地扩大家庭的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引导广大家庭在参与中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自觉重家教、立家规、树家风,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宣传者。

    四、评选范围

    江宁户籍的居民家庭,或工作不在江宁但在江宁实际居住的家庭均可参加。

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参选资格:一是违反计划生育的;二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三是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四是有其他违法违纪现象的。

    五、评选类型及其标准

    此次“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分为五种类型,共50户,其标准为:

    党员示范家庭:家里至少有1名中国共产党员,带领家庭成员遵章守纪,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靠得住,有着良好家风。在廉洁奉公、孝老爱亲、扶弱济困、志愿奉献、平凡工作、诚实守信或见义勇为等某方面肯付出、勇担当、讲奉献、做表率,在干部群众中令人称道。

    孝老爱亲家庭:夫妻和睦、孝老爱亲、教子有方、热心公益、勤俭持家、邻里和睦、良好家风,得到家庭成员、同事或邻里的普遍认可,是传统美德的弘扬者,是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平安家庭:家庭成员讲诚实,守信用,无违法犯罪行为,家庭成员熟悉各类自我防范知识,不被违法行为侵犯,崇尚科学和文明守公德,善待友邻,远离“黄赌毒”。家庭成员积极加入平安志愿者,在社会综合治理、平安江宁建设中发挥作用。

    绿色家庭:家庭成员遵守社会道德,具有良好的公德意识,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热心社会公益环保事业。家庭崇尚节约型、绿色消费和简约的生活方式。

    书香家庭:有良好的家庭读书环境,家有书房或者专门的书柜等,藏书不少于200册,有订阅报刊杂志。有良好的家庭阅读习惯,每周至少有两个小时的阅读时间,家庭成员之间有读书交流,阅读成为家庭一种休闲时尚。

    六、评选机构

    本次评选活动由江宁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妇联、机关工委、文明办、综治办、环保局、文广局、广电台共同主办,活动设组织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  

    1、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妇联宣教部),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2、评委会负责对候选家庭进行打分、投票。成员由组委会成员、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代表、高校专家、基层群众代表、往届“最美家庭”代表等组成。

    3、监委会聘请公证处公证员担任监督委员会成员,邀请资深律师担任本次评选活动的法律顾问,负责对活动过程进行监督。

    七、评选办法及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月21日-2月28日)

    下发2017年江宁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通知,协调政府机关室内及户外大屏等宣传媒介播放活动宣传广告,在公交站台、商超场所以及有关单位宣传橱窗张贴活动海报;各级妇联组织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深入发动,扩大活动影响,努力营造全区各界关注、支持、参与评选活动的浓厚舆论氛围。

    2、推荐阶段(3月1日-3月20日)

    (1)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5名(若推荐5名人选时,原则上不能是同一类别)。

    (2)推荐渠道既可以是组织推荐,也可以是社会推荐。社会推荐既可以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直接推荐,也可以3人以上联名推荐。

    3、确定候选家庭阶段(3月21日-3月28日)

    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材料审核和补充考察,并提交“最美家庭”入围建议名单给组委会讨论。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材料和考核情况,严格把关,充分酝酿,民主讨论,最终确定50户“最美家庭”入围名单,以及20户“最美家庭”标兵户候选名单。

    4、公示阶段(3月29日-4月7日)

    通过新闻媒介将20户“最美家庭”标兵户候选家庭及其事迹简介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期间,如遇异议,评选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确定。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家庭,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资格。

    5、公开投票阶段(4月10日-4月16日)

    组委会在“江宁丽人”官方微信公众号专题页面对20户候选“最美家庭”事迹进行展示,并以微文微图的形式接受网友投票。最终在江宁丽人微信、网站同步公布线上投票结果。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军莉

电话:025-86103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