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天景山中学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发表日期:2017/2/2 11:19:13 作者:18008 有1191位读者读过
为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根据人社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33号)、《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南京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09]38号)以及江宁区教育局《江宁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绩效考核指导性意见》(试行)(2016年10月),结合我校特点,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组 长:朱金龙
副组长:潘晓春 杨正奎 叶菊香
组 员:汤福生 李 雷 姜明伦 王 瑞 周冬梅
杨丽娟 赵家美 刘桂美 秦腊根 章利霞
二.实施范围、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我校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师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履行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团队发展。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四.考核内容
1.教师绩效考核主要内容要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对教师服从工作(尤其是班主任)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等。
师德师风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考核中坚持底线约束,建立健全师德监督和约束机制。落实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明确的6条“红线”、《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的6个严禁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执行《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良师德表现教师档案》(江宁教字[2012]59号)规定,践行“教师誓词”。全体教职工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不当方式表达诉求,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利益。
教育教学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及专业发展等情况,不把升学率作为唯一考核指标。德育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在日常管理和课堂教学中育德育人的情况;教学工作主要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实施过程、教学效果等情况,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参与研究的情况和实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2.学校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内容应着重考核其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以教学为中心、寓教育于管理(服务)的情况,以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成效等。
五.考核项目
绩效考核项目包括基础性绩效考核、奖励性绩效考核和绩效增量考核。
(一)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考核(简称绩效一)
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对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满工作量,出满勤,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完成学校规定教育教学等工作任务的教职工,按照本校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后,全额发放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1)师德方面出现问题,被上级处理,按照上级教育部门处罚规定执行,其扣除的基数为奖励性绩效和绩效增量的总和。按照《南京市天景山中学师德考核方案》(见附件1)执行。
(2)不能很好履行岗位职责,按《南京市天景山中学教职工工作过程考核办法》(见附件2)执行。
(3)遵守劳动纪律及出勤方面按《南京市天景山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第三届教代会通过和修订)(见附件3)执行。其中教师旷课、职工旷职情况依照旷课每节80元扣发,旷职每天200元扣发;病事假2个月以上的根据上级规定执行。
(二)绩效增量考核(简称绩效二)。绩效二由两部分构成(津贴+过程)
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所取得的成效。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1.安全奖。安全奖每人每年2000元,依据《南京市天景山中学教职工安全工作考核办法》(附件4)考核发放
2.继续教育奖。完成年度继续教育规定课时,每人奖励1000元。
3.津贴部分为:
(1)班主任津贴。班主任工作是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贴为700元,另每月设立300元班主任工作考核奖。班主任工作依据《南京市天景山中学班主任工作考核方案》考核。
(2)骨干教师津贴。骨干教师是指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的省特级教师、市学科教学(德育工作)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和区各类带头人、区教学骨干。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0元、600元、300元、200元、100元。各类骨干教师津贴就高不就低,不可兼得。教师取得骨干教师称号期间,经骨干教师工作专项考核合格后享受相应津贴。骨干教师津贴(区教学骨干津贴除外)实行区级统筹。骨干教师工作依据区教育局骨干教师考核方案考核。(见附件5)
(3)管理人员津贴。管理干部指副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年级部主任、教研组长等。
①校级副职津贴:工作考核为称职以上的,享受班主任基本津贴的1.5倍;
②中层正职津贴:工作考核为称职以上的,享受班主任基本津贴的1.25倍;
③中层副职津贴:工作考核为称职以上的,享受班主任基本津贴的1倍;
④干事津贴(原有人员):工作考核为称职以上的,享受班主任基本津贴的0.25倍;
⑤教研组长津贴:工作考核为称职以上的,享受班主任基本津贴的0.25倍;(语文数学英语教研组长享受班主任基本津贴0.3倍)
⑥备课组长津贴:工作考核为称职以上的,享受班主任基本津贴的0.25倍;(语文数学英语备课组长享受班主任基本津贴0.3倍)
⑦工会委员津贴:工作考核为称职以上的,享受班主任基本津贴的0.15倍;
⑧女工委主任、经审委主任津贴:工作考核为称职以上的,享受班主任基本津贴的0.25倍;
⑨党小组长津贴:工作考核为称职以上的,享受班主任基本津贴的0.15倍;
管理人员津贴由学校考核发放。每年以10个月计发(考核细则见附件6)。
4.教育教学成果奖
(1)教学成果奖
①年级总均分排名奖。期中成绩各年级在全区排名第25名(含第25名)以后不予奖励;第19—24名每人奖励100元;第15—18名每人奖励200元;第11—14名每人奖励300元;第6—10名或超区均分每人奖励400元;前5名每人奖励600元(所有教职工按学年度初学校分组同等享受)。期末考试(含中考)各档奖励金额增加100元。中考奖额外嘉奖,中考成绩在全区排名最后三名不享受中考奖;第23名以后中考学科老师每人平均奖励800元;第19—22名中考学科老师每人平均奖励1000元;第15—18名中考学科老师每人平均奖励1500元;第11—14名中考学科老师每人平均奖励2000元;第6—10名或超区均分中考学科老师每人平均奖励2500元;前5名中考学科老师每人平均奖励3500元。(该项考核为全区统考统批)(中考奖由教务处另行制定考核方案经行政会研究通过后执行)
②学科成绩奖。期末考试(含中考)成绩各学科备课组在全区排名第15—18名学科教师每人奖励200元;第11—14名学科教师每人奖励300元;第6—10名或超区均分学科教师每人奖励400元;前5名学科教师每人奖励600元;个人超区均分另行奖励200元(语文数学英语带两个班教学任务的教师超区均分额外再奖励200元)。期中各档奖励金额减100元。(特殊学科和个人设特殊贡献奖,主要是针对中途接手的年级学科成绩或班级学科成绩特别落后,由教务处考核认定、行政会讨论通过,确定奖励等次)(其他人员参照基本奖第15—18名档次根据工作岗位奖励,非文化考试科目和专业技术岗位按90%发放,教辅后勤岗位按80%发放;学科备课组在全区排名第19—24名学科教师每人按80%发放;学科备课组在全区排名第25名及之后学科教师每人按70%发放;学科备课组在全区排名最后一名学科教师每人按50%发放。)(该项考核为全区统考统批)
(2)教师业务竞赛获奖奖励:考核办法见附件7《天景山中学教师业务竞赛获奖奖励办法》。
(3)辅导学生竞赛获奖奖励:考核办法见附件8《天景山中学辅导学生竞赛获奖奖励办法》。
(4)各类创建(团队)奖励:考核办法见附件9《天景山中学各类创建(团队)奖励办法》。
(5)教科研成果考核:考核办法见附件10《天景山中学教科研成果考核细则》。
(6)校内外先进表彰:考核办法见附件11《天景山中学校内外先进表彰考核办法》。
(7)学历提升奖励:考核办法见附件12《天景山中学学历提升奖励办法》。
5.超工作量(加班)津贴。
(1)超工作量。超工作量按照超课时计算,超课时费:20元/节。
(2)代课。代课费:20元/节。
(3)早值班、阳光锻炼(超工作量):12元/次。
(4)阅卷(期中、期末)。工作日:50元/次(在外校阅卷学校报销车费30元);非工作日:100元/次(学校报销车费30元)。
(5)调研试卷命题:50元/次。
(6)监考:30元/场。(因公无法参与者同等享受,由校长室认定)
(7)加班。加班费:60元/天(所有加班均需加班部门申请,分管副校长审核,校长审批)。
(8)值班。双休日值班费:50元/天;法定节假日值班费:100元/天。
6.过程考核
(1)教研组活动、备课组活动、质量分析会每人每次计0.5分(因公不能参加者同等享受,病事假不重复扣)。
(2)升旗仪式每人每次计2分(因公不能参加者同等享受,病事假不重复扣)。
(3)教师会每人每次计2分(因公不能参加者同等享受,病事假不重复扣)。
(4)家长会每人每次计1分(班主任除外)。
(5)工会组织的全员性各项活动每人每次计1分(因公不能参加者同等享受,病事假不重复扣)。
(6)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由学校酌情计分,每次不低于1分,校运动会每人次计3分(因不能参加者同等享受,病事假不重复扣)。
(7)分值计算方法:(奖励性绩效扣款总和+绩效增量总和—绩效增量考核第1.2.3.4.5项总和)÷绩效增量考核第6项总分=每分分值(元)
六.考核的监督
实施考核的全过程力求做到公开透明,坚持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揭晓后,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的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客观地执行相应规定,切实做好考核、复核、工作。
七.本《方案》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后,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八、本《方案》自2016年1月起执行,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市天景山中学
2016年12月
附件1: 南京市天景山中学师德考核方案
(第三届六次教代会通过)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三要八不准”的规定,为了使我校教师更好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认真履行育人教书的职责,努力践行《中小学教师誓词》和我校“成功教育,教育成功”的校训,做一名具有“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的良好职业道德的教师;同时结合上级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精神,绩效工资考核应侧重对教师的师德考核,为此,学校根据上级要求,为构建和谐校园,建立师德考核机制,特制定师德考核方案。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常规考核内容
1.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
积极参加校内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做到认真听讲,不缺席,不迟到早退。外出参加学习、培训与活动等要准时签到,并按相应规定完成任务与实现目标,多做为校争光添彩之事。无故缺席一次扣10元;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
2.积极参加升旗仪式
积极参加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做到严肃、认真,不缺席,不迟到,不提前退场。无故缺席一次扣10元。
3.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活动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主动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力求成果显现。凡要求教师参加的活动都应参加,上级要求学校开展的活动同样如此要求。如不参加一次扣10元。
说明:以上3条,因公假未参加的不扣。
4.认真搞好办公室卫生与安全
教师应每天搞好个人卫生、办公桌以及所在办公室的卫生,保持办公桌面和办公室干净、整洁;管好私人用品,私人用品不宜影响办公室整体环境。学校根据文明办公室评比要求,每月进行二次检查,其中月中为抽查,月末为检查评选,每月评选一次。评为合格办公室以上的不加分,不合格办公室每人扣10元。合格办公室评选无指标限定。
5.热爱学生,善待家长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不体罚学生,不歧视、漠视学困生,把“转学困生”工作作为提高教育质量的生长点。每一位教师每月至少要和4名学生进行一次平等的交流,要有记录。少一名扣5元,不交的扣10元;每学期每一位教师要与每位学生平等谈话一次;每一位教师善于利用家校通系统每月给家长发一条短信,短信内容应着力体现学生的优点、亮点、进步点、闪光点;每学期和学生家长平等谈话交流一次,努力构建家校合作的良好局面。
6.遵守学校《教师礼仪规范》,为人师表
教师应举止文明,不讲粗话;衣着整洁得体,不穿拖鞋等;集会和有学生在的场所不抽烟,不乱扔烟头和杂物,不抽流动烟,保持良好的形象;不旷课,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擅自调课,不在课堂上接听手机;上班期间中午不喝酒;尊重同事,合作共事等。违规一次扣10元。
7.维护学校的形象。我校教师不宜在互联网上发布有损学校整体形象或有害学生成长的信息。自觉遵守网络文明,抵制不健康、非法网站,不得利用校园网发布虚假信息。如经查实扣50元。正确对待个人利益。教师应从江宁教育大局、学校整体形象和个人未来发展的高度,处理好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问题的提出和反映应逐级反映,应尊重从学校到区局的处理程序。如不按程序扣10元。
8.每学期对教学岗位人员在学校计算机室进行由学生进行评教,学生满意度最低的三位且学生满意度低于80%者扣50元;学期对于非教学岗位人员由全校教职工测评,满意度低于80%者扣50元。
9.遵纪守法。教师应尊重和遵守学校的正式规章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誓词》。
(二) “师德一票否决”内容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通过正常途径反映不同意见者,视其情节及影响,师德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绩效考核根据上级文件执行。
2.违法或发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严重不良影响的言论;
3.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用粗鲁言语与反教育行为、非教育行为对待学生或家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4.对所任教班级、本校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活动,向学生、家长收受或索要的财物;
5.违反“五严规定”;
6.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违规收费;
7.旷职、旷教、随意停课、擅离职守或因工作失职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8.在工作中,弄虚做假被发现或被举报者;多次违反学校正式规章制度屡教不改者;
9.不尊重同事,在学校内吵架,伤害侮辱他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0.参与赌博,参与邪教,吸毒,搞封建迷信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1.年终不填写上交《师德档案》者。
三、考核说明
1.学校师德考核分为师德常规考核内容和“师德一票否决” 内容两个方面,师德常规考核内容,采用“扣分制”,按年度考核,在绩效工资中执行;凡出现“师德一票否决” 内容之一,根据情节,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被上级处理,按照上级教育部门处罚规定执行,其扣除的基数为奖励性绩效和绩效增量的总和。
2.师德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期考核评优、评先进和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学校将将根据师德表现负责学校各类先进的评比与推荐。
3.师德考核由学校工会负责。
附件2: 南京市天景山中学教职工工作过程考核办法
(第三届六次教代会通过)
一、教学人员工作过程考核(教务处)
1.每学期举行至少1次校内及以上公开课,少次扣30元。
2.每月听课4节,少1节扣10元。
3.中考学科每节课(课时)有课堂作业(含练习册),有规范批改,少1次扣2元。
4.每课时有教案或导学案,环节完整或有复备,少1次扣10元。
5.参加备课组活动每周1次,少1次扣10元。
6.参加教研组活动每两周1次,少1次扣10元。
7.每月进行1次学科测试,上报学生成绩登记表和批阅后的试卷,少1次扣20元。
8.学校巡课,发现空堂1次扣80元,私自调课,未在教务处登记1次扣10元。
9.上课迟到,提前下课1次扣10元。监考迟到、提前收卷、验卷不合格1次分别扣10元。监考、阅卷安排后,无故不参加1次扣20元。
10.学校安排的校外教研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10元。
11.学期上报教学计划、总结等材料,少1项扣10元。
12.教学“五认真检查”。不上交检查材料或检查不合格每次扣20元。
13.非中考学科以学生的学习成果展示代替教师对学生作业批改环节的检查,具体要求(1)音乐学科每学期1次;(2)美术学科每周有作业,成果学期展示1次;(3)劳技学科每学期1次;(4)信息学科每学期1次;(5)体育学科学生作业部分含学生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等、学期举行校年度运动会;少1次扣100元。
14.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学科活动。如校级课题的申报和结题,未完成扣50元。
15.教师工作职责中任何一项工作没有完成的每次扣20元(例如理化生分组实验及实验台账的完成)
二、教辅岗位人员工作过程考核(教务处)
1.每学期及时上交各室工作计划及学期总结等相关材料,材料缺交一次扣10元。
2.按时参加例会,无故缺会一次扣10元。
3.各功能室每周要求进行一次卫生打扫,做到卫生达标,否则扣10元。
4.学校组织专人对功能室进行期初、学段、期中、期末环境检查,不合格一次扣20元;上级来人检查,不合格一次扣50元。
5.各功能室应建立总帐、分类帐和低值易耗品帐,总帐要求每学期末核对仪器帐目,做到帐、物、卡相符;分类帐要求每学期对仪器设备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及时登记,并备注原因;低值易耗品帐要求及时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增加或减少,并且要求定期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物相符,每缺一次或不相符扣10元;完成相应的工作台帐,少1项扣20元
6.各功能室均应有自己的使用记录,理化生实验室使用应有实验通知单、学生实验记录、学生实验报告。学期结束时分类装订成册。每缺少一项扣10元。
7.各功能室无安全责任事故,仪器、设备无非正常损坏和流失,否则扣10元.
8.仪器、设备的摆放合理、整齐,定橱定位。艺术类功能室应按专业要求摆放,标签明了,否则扣10元,理、化、生实验室过期或闲置药品要有清单并上交学校集中处理,否则扣10元。
9.创建成相应级别的先进、示范等,按学校各类创建奖进行奖励。
三、后勤岗位人员工作过程考核(总务处)
1.按时参加例会,无故缺会一次扣10元。
2.学校安排的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20元
3. 每周要求进行一次卫生打扫,做到卫生达标,否则扣10元。
4. 组织专人进行期初、学段、期中、期末环境检查,不合格一次扣20元;上级检查,不合格一次扣50元。
5.做好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出现问题每次扣20元。
6.学期上报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完成相应的工作台帐,少1项扣10元。
7.创建成相应级别的先进、示范等,按学校各类创建奖进行奖励。
8.完成学校交办的阶段性工作
9.由全校教职工测评,满意度低于80%者扣50元(师德考核部分除外)。
以上人员在区综合督导、区教学工作检查、区效能评估、区教学视导和上级部门组织的督导、检查、视导和检查中出现失职每人每次扣100元。
附件3: 南京市天景山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第三届六次教代会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教职工行为,稳定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必要的办公时间,营造良好的办公氛围,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对考勤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形式
教职工考勤制度是在校长室领导之下由校长办公室、工会、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年级部等协作考核的一项制度,以周为单位由校长办公室进行统计、公布。考核的结果由校长办公室汇总存档,作为教职工学期各类先进的评选、绩效工资考核及职评的重要材料,并记入教职工业务档案。
二、考勤绩效:
出勤考核纳入奖励性绩效考核。基数为奖励性绩效总和。
三.考勤制度细则
(一)坐班出勤考勤(办公室负责,门卫考勤)
1.全体教职工应当以学校工作为重,按时上下班,自觉主动签到,不代签,避免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
2.教职工因病因事等确需请假必须履行相应的手续:
①病事假1天以内,书面向分管校长请假;超过1天向校长请假;
②教职工请事假应于假前递交书面假条,并调整安排好所任的课务或工作且报之各处相关领导;遇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递交假条者,应于事后补递假条。
③教职工请病假应出具医院医生签字的疾病诊断书和就诊发票;未到医院就诊者应向准假人说明情况,以书面形式请假,需要学校领导批准。否则以事假处理。
3.教职工迟到、早退、病事假或旷职者将据实扣减。
①病假:每天扣减20元。(每学期病假2天,50周岁以上教师病假3天,可凭医院诊断书和发票报校长室核实,不视为病假,如若做假病假条,一经查实,按旷工论处)。
②事假:每天扣减40元。因事假课务未上,以每节10元另行扣除,作为其他代上课教师的代课费。因事假未完成学校安排的监考、阅卷任务,按每次30元扣除。
③旷职:教职工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给学校工作造成影响,视为旷职。旷职1天,扣200元,旷课一节同时扣80元,扣完为止。另与师德考核挂钩,并将视其性质程度与年度考核等第挂钩。
④迟到、早退:教职工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0元。(每学期因特殊原因迟到5次以上部分,向校长办公室说明,不视为迟到,恶劣天气除外)。一月内(20个工作日)因私签出次数超出5次部分,向校长办公室请假后签出,因私签出次数超过10次部分按早退处理。学期内因私签出次数超过50次,所有签出按签出时间计算成事假,连续按事假半天计算。
4.中途因私外出的人员,要履行相关手续,并做好出门登记,时间不超过两小时。超过两小时至少要算早退,并履行相关手续。否则,未经同意,私自外出按旷职处理。
5. 外出参加会议和教研活动的,凭相关通知,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履行相关手续。
6.教职工本人或家庭遇有较大的实际困难,需要迟来或早走者,在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可书面向学校提出照顾申请。经学校核准后,每天扣除10元。
(二)课务、会议考勤
1.教务处负责每天课务检查,并将结果以周为单位上报校长办公室,旷课(含监考)为教学事故,每节(次)扣款80元,上课(含监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10元,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视作旷课处理。
2.各种集会(包括各种会议、教研活动,集体备课)和升旗等活动,考勤人员安排如下:
①升旗仪式、政治学习等校务会议由工会负责考勤。
②集体备课由各备课组组长与教务处抽查考勤相结合进行。
③教研活动由教研组长和分管领导负责考勤,结果报教务处。
④部门、年级组会议由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负责考勤,结果报校长办公室。
(三)有关公假的规定:
1.丧假期限为三天。对象:父母、岳父母、公婆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去世。
2.婚假期限为为十三天(后十天如遇法定休假日顺延)。
3.产假及计划生育假期(如遇节假日不扣除计算):
(1)生育:正常生育90天。晚育增加30天为120天。难产增加15天(凭医院证明)。产假期间男方看护假为7天。
(2)节育:a.已婚未育的: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20天;4个月以上40天;b.已育且采取节育措施怀孕:人流15天。
(3)对于晚婚、符合晚育的在怀孕期间可以凭有关医院证明,到医院或妇幼保健院例行检查可以算作公假。
(4)女教职工在哺乳期(婴儿十个月以内)工作时间给予适当照顾(每天2小时)。
①婚、丧、产假按上级规定执行,假期由校长批准。
②学校为鼓励教职工为学校多做工作,对提前到校工作的教职工每天按20元标准奖励给本人。
③对于超期休假的必须持相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附件4 南京市天景山中学教职工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第三届六次教代会通过)
为了强化教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学校财物安全,共同打造平安、和谐的校园,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制度。
1.上课期间,任课教师考勤学生到班情况。发现缺席学生,应记录其姓名并了解缺席原因,在第一时间通知班主任。如班主任不在,应向德育处、法制安全办公室汇报。如因教师不考勤学生或不积极采取措施导致学生私自离校发生意外,每次扣500元。
2.由于教师不在岗,导致学生离开班级或学校或在班级发生意外的,每次扣500元。
3.办公室的门、窗在下班后没关好、锁好,造成办公室公共财物损失,经调查确认追究到的责任人,每次扣200元。
4.办公室的电器:灯、电水壶、电脑、空调、电热台板等,在下班后没有及时断电,造成火灾事故,经调查确认追究到的责任人,每次扣200元。因个人电器或私接电路、乱拉线路造成火灾事故,经调查确认追究到的责任人,每次扣200元。个人违反学校规定,私自在办公室使用其他电器,每次扣100元。
5.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带队教师要全程跟踪管理。如因离岗导致意外发生,每次扣200元。
6.功能室由责任人负责。因功能室教师自身防范意识不强导致公共财物被盗,每次扣除200元。
以上考核每年按10个月由安保办进行考核,并当月进行公示。
附件5: 南京市天景山中学区级骨干教师津贴考核办法
(第三届六次教代会通过)
区级以上(含区级)各类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执行和操作,学校公示上级考核标准和个人考核内容。
以上考核按学期由教务处考核,按年度发放。
附件6: 南京市天景山中学管理干部津贴考核办法
(第三届六次教代会通过)
1.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考核:
(1)按江宁教字2006第28号文、133号文考核。
(2)管理干部经公开述职、测评,由校工会组织全校教职工测评的满意度高于90%(含90%),全额发放,满意度在60%—89%,按其管理津贴的80%发放,低于60%,按其管理津贴的50%发放。
(3)校长室对分管工作与个人教学质量进行考核,未完成相应工作任务或工作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扣发相应年度津贴中1—2个月的津贴。
(4)同时触犯第二、三,应引咎辞职。
2.教研组长考核(教务处):
(1)每月组织2次教研活动,上报教研组活动考勤表和活动记录,活动未开展每次扣20元。
(2)负责教研组公开课安排,迟安排扣10元,不安排扣20元。
(3)每月听课5节,少1节扣20元。
(4)每月至少在校园网上上传1次组内活动报道,少1次扣20元。
(5)每月组织2次教学五认真检查,上报检查结果,少1次扣20元。
(6)每学期上报教研组计划、总结和相关材料,少1项扣20元。
(7)积极参加校内外教研组长会议和活动,少参加1次扣20元。
(8)按学校要求组织学科阶段性测试或开展学生类活动,少1次扣20元。承担上级大型活动加20元。
以上考核按月考核,每年按10个月考核,月考核后进行公示。
3.备课组长考核(教务处):
(1)每月组织4次备课组活动,上报备课组活动考勤表和活动记录,活动未开展每次扣10元。
(2)负责备课组教师导学案编写的安排,迟安排扣10元,不安排扣20元。
(3)每月听课5节,少1节扣20元。
(4)每学期上报备课组计划、总结和相关材料,少1项扣20元。
(5)积极参加校内外备课组长会议和活动,少参加1次扣20元。
(6)按学校要求组织学科阶段性测试或开展学生类活动,少1次扣20元。
以上考核按月考核,每年按10个月考核,月考核后进行公示。
4.党小组长、工会成员、干事由校长室和相关部门进行考核,任务未按规定完成或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扣发相应年度津贴中1—2个月的津贴。
附件7: 南京市天景山中学教师业务竞赛获奖奖励办法
(第三届六次教代会通过)
由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组织的各类(初中)开设的学科好课评比、说课比赛、课件制作、命题、实验操作等业务类竞赛获奖,分别给予教师奖励标准如下:
1.教师赛课(可兼得):
片级:一等奖100元、其它奖项50元。
区级:一等奖200元、其它奖项100元。
市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2.教师说课比赛:
区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
市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3.教师课件制作、命题、网站、教学设计(含教案)、实验操作等比赛:
区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
市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附件8: 南京市天景山中学教师辅导学生获奖奖励办法
(第三届六次教代会通过)
辅导学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竞赛的获奖,给予辅导老师奖励如下:
区级: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市级:一等奖9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省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国家级:一等奖25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50元
由报刊、杂志社等单独主办的各类竞赛不予计算。同一学生同次比赛,取最高奖项奖励以上奖励以年度发放。
附件9:
南京市天景山中学各级各类创建(团队)、团体比赛奖励办法
(第三届六次教代会通过)
1.先进教研组、备课组奖励:
获区、市先进教研组每人奖励100、200元。
2.各级各类创建(团队)奖励:(以项目奖励)
各类创建:省级:1500元、市级:1000元、区级:600元。
3.团体比赛:
区级:一等奖(1—3名)600元;二等奖(4—6名)500元;
三等奖(7—9名)400元
市级:一等奖(1—3名)1000元;二等奖(4—6名)800元;
三等奖(7—9名)600元
省级:一等奖(1—3名)1500元;二等奖(4—6名)1300元;
三等奖(7—9名)1000元
附件10:
南京市天景山中学论文、案例获奖发表和课题结题奖励办法
(第三届六次教代会通过)
1.由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包括教研室、教科室)组织的,教师论文、案例评比获奖、发表和课题结题,奖励标准如下:
区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70元、三等奖50元
市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70元
省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50元
国家级:一等奖350元、二等奖250元、三等奖200元
2.所写论文在国家正规教育报刊、教育杂志上发表的(增刊除外)奖励标准:区级100元、市级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500元。
3.各级学会专业委员会颁发的证书,不作为奖励项目,所写论文在民间办的论文集、教案集上发表的不予奖励。
4.各类课题结题的奖励标准:
个人课题:区级:150元、市级:250元、省级:350元。
集体课题结题奖励标准为相应级别个人课题奖励标准的3倍。
每位教师论文、案例发表限最高级别2篇进行奖励,并以年度发放。
附件11:
南京市天景山中学校内外先进表彰奖励办法
(第三届六次教代会通过)
1.先进班主任(德育处评选):
学期校级先进班主任:按年级班级30%比例评选(四舍五入),每人奖励100元。
区级先进班主任,按上级要求评选:每人奖励300元。(如果上级有奖金,学校不再重复发放)
市级先进班主任,按上级要求评选:每人奖励400元。(如果上级有奖金,学校不再重复发放)
2.年度校级各类先进个人:奖励每人100元(由工会组织评选)。
3.年度先进、优秀教师:
校级教育教学先进个人:每人奖励100元。(由教务处和办公室组织评选)
区级先进教师:每人奖励200元。(如果上级有奖金,学校不再重复发放)
区级综合表彰:每人奖励300元。(如果上级有奖金,学校不再重复发放)
市级先进教师:每人奖励300元。(如果上级有奖金,学校不再重复发放)
市级综合表彰:每人奖励400元。(如果上级有奖金,学校不再重复发放)
各项奖励单项奖在同级别综合奖中减100元
4.优秀指导教师:区级:50元、市级:100元、省级:200元、国家级:300元。(以优秀指导教师获奖证书为准)(同一次竞赛只享受一次)
5.由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师比赛获奖者:区级:50元、市级:100元、省级:200元、国家级:300元。
附件12:
南京市天景山中学教师学历提升奖励办法
(第三届六次教代会通过)
教师自2009年1月1日起,参加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提升,并获得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奖励标准如下:
1.获得本科学历,奖励1000元。
2.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奖励1500元。
以上以学历提升以相关证书、发票为依据。若上级另有新规定,则按上级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