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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景山中学举行第十四周“与法同行,快乐成长”主题升旗仪式

发表日期:2016/11/30 9:28:55 作者:朱鸣 有1139位读者读过

天景山中学举行第十四周“与法同行,快乐成长”主题升旗仪式

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本周一,我校开展了“与法同行 快乐成长”主题升旗仪式活动。八(5)班学生代表进行了国旗下讲话,他们号召全体同学要学法、知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自觉抵制不良现象,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用实际行动,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平安校园。

通过本次升旗仪式,同学们懂得要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自觉守法,培养良好行为习惯,做到“与法同行”,长大后更是要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附:

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

天景山中学第 十四 周升旗手介绍

 

姓名: 盛志国    班级:  八(5)    岗位: 政治课代表

 

个人简介:盛志国同学是班中最有正气的学生,同学们在学习上遇到了困难,都会去向他请教,他也会热心的给予帮助。他在学习上也很努力,第一次月考中失利了,但他没有气馁,在期中复习期间认认真真,最终以优异的成绩在期中考试中成功逆袭,老师和同学们都很喜欢他。

人生格言: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国旗下演讲稿

在成长中与法同行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在成长中与法同行》。  

   罗: 有史以来,多少文人墨客用他们的生花妙笔赞颂那些匡扶正义、刚正不阿的廉吏清官。无论是包龙图怒铡陈世美,还是寇相爷开棺解悬案,这曲曲赞歌颂扬了我们中华民族那些早期的“护法者”,颂扬了他们的明镜清悬、执法如山。可是,我认为无论是铁面无私的包龙图,还是一身正气的寇相爷,他们的故事治标而非治本。要想杜绝犯罪的发生,则必须进行正确的引导,与其亡羊补牢,不如防患于未然。  

   邵: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必须知法、守法。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常常看到、听到这样的新闻:刘某,由于没钱上网,而把手伸向别人的口袋;王某,由于一时冲动,把同学砍成重伤;陈某,由于自己的无知,一根火柴烧掉了整片森林,而他们最终的结局,无疑是从此跨进了高墙电网的深院之中。  

  罗:  当少年法庭的过客越来越多、当未成年人犯罪被列为世界三大公害之一、当青少年犯罪成为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人们不得不发出这样的疑问:年轻的朋友们,我们究竟怎么了?  

   邵: 如果要给这个问题一个答案,那么我想说:“这不是一个人的错!家庭、学校、社会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正是因为家庭的溺爱,才造成孩子处处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正是因为学校一味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德育教育的培养,才造成学生如此的无知;正是社会不良的攀比之风、浮躁之气,才使青少年形成了错误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试问,如果他们从小就养成独立自主的生活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认识到他们的行为将造成严重的后果,他们也势必会为他们的行为承担责任。那么,他们还会那样做吗?  

   罗: "无规矩不成方圆”,从小,父母就教育我们,做人要诚实,要敢于吃苦,做事情要有恒心。他们教我们如何与周围的人相处,如何礼貌待人。然而,随着我们年龄渐渐增长,时光的流逝也带走了童年的稚趣,长大与成熟,我们的心灵是否依然洁净?我们扪心自问,重新好好看看《中小学生守则》之后,你、我、他、她,我们又有谁能完全做到了呢?是的,或许你会说:“每一个人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然而同学们,如果我们因此就不去努力做,我们又怎么能够成为合格的中学生呢?   

  邵:  诸葛有言:“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罗: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人人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我们的社会就会越来越和谐,我们的国家就会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