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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身边的小康”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7/11/19 9:11:05 作者:无 有1209位读者读过

 南  京  市  天  景  山  中  学
关于组织开展“我身边的小康”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
    为充分反映江宁努力建设群众得实惠、百姓认可的全面小康社会,根据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宣传部、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南京市江宁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通知要求,经研究,定于11月期间,特面向全校学生举办“我身边的小康”征文活动。为办好本次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要求以“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宁”为主题,以一个中学生的视角,用生动事例、动人场景,反映自己耳闻目睹的实实在在的小康,或写幸福家庭的某一细节,或写一个与小康相关的具体故事,或诗情画意地叙述小康路上的某个感人的片段,从自己的学习,父母的就业,以及宜人的居住环境、便利的出行交通、饮用长江水、看数字电视、上宽带网等现代化生活,皆可入文。一滴水可折射七彩阳光,征文要求以小见大地折射江宁在经济发展、生活水平、社会发展、生态环境等诸多方面取得的重大进步与发展,充分反映江宁人民群众在物质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巨大变化和幸福愉悦感,讴歌江宁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
    二、体裁:
    记叙文,字数800—1000字以内;题目可以围绕主题、根据内容自拟;要求主题鲜明,层次清晰,情节生动,
文后署注学校、班级及辅导老师姓名。
    三、评选办法:
    由学校组织评委,对参赛作品分类进行公正、公平的评选,确定各类奖项。获奖作品及优秀征文将在学校橱窗展出。
    四、注意事项:
    1、活动时间:从即日起至2007年11月25日征集作品,12月26-27日评奖、颁奖。
    2、报送形式:由各班级组织学生写作,由学校进行评选,评出代表学校的优秀参赛作品,参加区级征文评选。请各班级于11月25日前,将本班级征文上报到校德育处。(上报时要先选出10篇佳作)
    3、本次“我身边的小康”征文活动,将作为学校11月份中心活动,要求各班级学生参与率达100%,学校将在“量”和“质”两方面对班级进行考核。
    4、学校将评出学生一、二、三等奖,教师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奖,并颁发奖品和证书。
    5、建议:各班主任要带领学生认真学习通知,精心组织,并依靠本班级语文教师,做好对学生的指导工作。

 

南京市天景山中学德育处

2007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