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美丽江宁人”2015年度人物宣传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4/16 11:07:01 作者:姜明伦 有1018位读者读过
关于组织开展“美丽江宁人”2015年度人物宣传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挖掘发生在江宁大地上的好人好事、凡人善举和先进典型,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引导和推动全区上下更加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宁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道德支撑,由区文明委主办,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广电台具体承办的 “美丽江宁人”2015年度人物宣传推选活动已经开始。现就做好宣传推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紧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通过开展“美丽江宁人”2015年度人物宣传推选活动,全面展现全区上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及丰硕成果,评选表彰一批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先进典型人物,在全区形成强大的精神感召力,引导人们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二、活动时间:2015年4月-2015年12月。
三、推选标准
候选人是江宁居民或目前在江宁工作、学习、生活的新江宁人。候选人的先进事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关于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的要求,即“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且比较突出,可以是综合表现,也可以是某一方面的表现。具体标准如下:
1.爱国:以振兴中华为己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自觉报效祖国;
2.敬业: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服务人民,服务社会;
3.诚信: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
4.友善: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
四、推选办法及实施步骤
宣传推选活动分为推荐人选、确定宣传人选、媒体集中展播(展登)宣传、群众评选、推选委员会推选、组委会审定和揭晓颁奖等7个步骤,最终结合投票情况,综合评议产生“美丽江宁人”2015年度人物及提名奖各10名。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推荐人选
各单位于4月20日前,按通知要求,向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送推荐人选1名。
(二)宣传人选
区文明办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汇总, 并会同区广电台和新闻信息中心研究确定次月媒体展播(展登)的宣传人选名单(原则上每月展播(展登)8名候选人)。
(三)媒体集中展播(展登)宣传
区广电台和新闻信息中心从4月份开始,开设“美丽江宁人”2015年度人物候选人先进事迹展播(展登)”专题专栏,每周推出2名候选人的先进事迹报道,全年报道56名左右。
(四)群众评选(11月1日-14日)
1.前期准备工作(11月1日-7日)
承办单位分别负责做好江宁新闻网和江宁宣传网投票专题网页、江宁新闻(工作简报)投票专版和江宁发布”、“微●江宁”微信平台投票页面的制作。
2.群众评选(11月8日-14日)
组织群众通过以下3种方式对候选人进行投票:
(1)网站投票。登陆江宁新闻网和江宁宣传网“美丽江宁人”
2015年度人物投票专题网页,进行投票;
(2)报纸投票。通过江宁新闻(工作简报)刊登的选票,进行投票;
(3)微信投票。通过“江宁发布”和“微●江宁”微信平台进行投票。结合群众投票情况,经组委会办公室综合评议,从推荐人选中确定30人作为年度人物及提名奖候选人,提请推选委员会推选。
(五)推选委员会推选(11月15日-21日)
推选委员会从30名年度人物及提名奖候选人中,推选出10人作为“美丽江宁人”2015年度人物候选人,10人作为提名奖候选人。
(六)组委会审定(11月22日-30日)
组委会办公室对推选委员会的推选结果进行综合评议,提出“美丽江宁人”2015年度人物及提名奖建议名单,报请组委会审定,并向区委作专题汇报。
(七)揭晓结果并颁奖(12月下旬)
由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广电台共同承办颁奖活动,对“美丽江宁人”2015年度人物及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12月20日前完成年度人物VCR、主持人台本、颁奖活动节目、荣誉证书、奖杯、绶带等颁奖活动的各项会务筹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组织专门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挖掘、发现、培养、推荐工作,努力把宣传推选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影响,形成全校上下人人评典型,人人学典型,人人当典型的良好风尚。
(二)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学习宣传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政治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推选标准,把真正震撼人心、令人感动的候选人推选上来,并通过他们,诠释时代精神,彰显人间大道,引领社会风尚。
(三)紧扣节点,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中时间节点的要求,及时向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送推荐的候选人。
六、其他事项
各单位在报送时需填写“美丽江宁人”2015年度人物宣传推选活动候选人推荐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候选人推荐表,纸质稿一式六份,由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报送至组织人事科。
2.按统一格式要求,候选人均需填报1000字左右的“我的微
故事”一式六份,主要讲述本人令人感动的微故事。
3.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52284690;联系人:王萍;电子邮箱:rskwping@163.com。
附件:1.“美丽江宁人”2015年度人物宣传推选活动候选人推荐表
2.我的微故事附件.doc
江宁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15年4月13日
附件一:
“美丽江宁人” 2015年度人物宣传推选活动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一寸照片 | |||
出生年月 |
|
学历 |
|
学位 |
|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 |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联系手机 |
|
|
| ||||||
个人简历及 获奖情况
|
| ||||||||
推荐 理由 |
| ||||||||
推荐单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组委会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1、此表纸质稿一式六份,电子版一份,电子版证件照、生活照各一张。
2、纸质表格由所在单位盖章后,于4月20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科(区教育局110室)。
附件二:
我的微故事
|
说明:1、我的微故事由被推荐人讲述或撰写;
2、正文1000字左右;
3、各单位将微故事(打印稿)一式六份,以及电子版,与推荐表一并于4月20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科(区教育局1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