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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区委关于在全区青年中开展“江宁五朵金花”微文、微图、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2/5/14 14:38:43 作者:无 有959位读者读过

共青团南京市江宁区委员会文件

 

江宁团发〔201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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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宁五朵金花”微文、微图、微视频

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团工委、各直属单位团组织:

   为展示“江宁五朵金花”的美好景色,践行区委“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目标,让幸福乐居的“文明之花”、“生态之花”、“和谐之花”绽放在江宁青年心间,激发青年赞江宁、爱江宁的良好情怀,江宁团区委特举办“江宁五朵金花”微文、微图、微视频征集活动,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参赛时间

    投稿时间:2012年4月25日——2012年5月20日

    评选时间:2012年5月底

二、参加人员

    全区广大青年

三、参赛平台

    江宁青年新浪微博微活动专版(“江宁五朵金花秀”http://event.weibo.com/429257)

四、主办单位:江宁团区委

承办单位:谷里街道团工委

五、参赛内容和方法

    (一)参赛作品主要展示“世凹桃源”的谷里世凹村、“朱门农家”的江宁直山村、“汤山七坊”的汤山郗坊村、“石塘人家”的横溪后石塘村和“休闲中前”的中前生态农业景观村的美好景色。

    (二)参赛作品要求原创,紧扣活动宗旨,内容健康向上,通过微文、微图、微视频的形式,描绘江宁“五朵金花”的美丽人文、自然风景、民俗文化等。题材风景、花草、人物、活动等不限。

    (三)征集作品必须原创,严禁抄袭或盗用他人作品,如发现有抄袭或盗用他人作品的,将取消该作品参加活动的资格,由抄袭者承担抄袭盗用他人作品引起的纠纷和法律责任。

    (四)参赛者通过“江宁青年”新浪微博“江宁五朵金花秀”微活动专版(http://event.weibo.com/429257)上传作品。

六、奖项设置

    活动设最佳创意奖、最佳主题奖、最佳才情奖、最佳瞬间奖、最佳视觉效果奖、最佳拍摄手法奖各一名。此外,团区委将选出一批优秀作品,并制作成“江宁五朵金花”图文集。

七、相关要求

    各级团(工)委要做好组织宣传工作,积极发动青年参赛,通过登录江宁青年新浪微博“江宁五朵金花秀”微活动专版(http://event.weibo.com/429257)参与活动,并于5月10日前将参与情况汇总(“五朵金花”所在街道团工委不少于10条,其他团组织自愿参赛)发送至团区委邮箱:jntqw@163.com。

 

 

共青团南京市江宁区委员会

201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