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天景山中学少年团校章程
发表日期:2009/12/1 13:36:07 作者:无 有1079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天景山中学少年团校章程
一、总则
南京市天景山中学少年团校是学校团的工作的有效形式,是一种经常性的共青团基本知识教育的组织形式,是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重要基地。基本任务是:进行团的基础知识教育,搞好团队衔接;培养团的骨干分子,壮大团干部队伍;进行提高团员素质教育,为日常团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组织生活训练提供示范,促进团支部建设。
二、组织机构
团校设立校务委员会,并建立相应的组织部门。由费扬校长担任团校名誉校长;叶菊香校长担任团校校长;朱鸣担任团校教务主任。
三、工作任务
1. 搞好团队衔接。团校对初中部少先队员中的积极分子进行以团的基础知识为基本内容的团前教育,同时把少先队员在团校的学习过程作为培养和考查的过程。
2. 定期培养团的骨干分子(团干部)。团校要对团的骨干分子进行政治素质、理论修养和共青团工作方法的培训。
3. 思想政治教育。团校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对学员进行系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团员意识教育,团的基础知识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两史一情”教育,文明养成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等,实施思想政治教育要突出针对性、层次性和实践性。坚持“由低到高、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思想教育原则。
4. 组织生活训练。实施组织生活训练以促进、完善和实施团的各项制度(委员分工制度,团干部任期制度,确定工作计划制度,“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为内容,以增强团员的团员意识和提高学生团干部的实际工作水平为目的。
四、组织管理
1. 学习时间。团校应保证一定的课时量,并列入学校团的工作计划,具体时间安排由校团委决定,交由团校校务委员会实施,并尽可能将课时安排纳入学校德育工作计划。
2. 学员管理。团校要对学员的学习、纪律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在完成一定阶段的学习任务以后,团校应对学员进行考核,并给予鉴定。尽可能建立学员的档案。
3. 奖励。校团委对在团校中学习的学生和团员表现突出的,可据具体情况进行表彰,并作为入团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4. 师资。根据团校教学内容建立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以校团支部委员为主。聘请校内党政领导兼职教师。
5. 教学场所。团校要尽量保证有较为固定的教学场所。
南京市天景山中学团总支
2009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