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教普〔2009〕14号文件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市、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市第三届“斯霞奖”活动的补充通知
发表日期:2009/4/28 14:07:31 作者:无 有893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江宁教普〔2009〕14号 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市、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市第三届“斯霞奖”活动的补充通知
各中小学、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强化班主任队伍建设,建立班主任表彰激励机制,市教育局于近期研究决定将评选表彰优秀班主任工作纳入到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第三届“斯霞奖”活动之中同时进行,现将有关评选工作要求补充如下:
1.评选范围:全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含职校、民办校)班主任。
2.评选条件:评选条件除符合江宁教人〔2009〕6号文件规定外,推荐对象应为现任班主任且有连续三年及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3.评选名额:5名
4.评选办法、奖励办法同江宁教人〔2009〕6号文件。
5.业已推荐的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中,凡符合本次优秀班主任推荐条件的,也可以同时填报《南京市教育系统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表》(表中需注明“兼报”,但不需再填写事迹材料)。评审通过后,同时授予“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和“南京市优秀班主任”称号(名额根据推荐情况另行安排)。
各校于6月10日前完成推荐、公示(在推荐者学校公示一周)后,将推荐表格和材料(一式三份)上报区教育局普教科207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南京市教育系统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09年4月27日
南京市教育系统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表
区(县) 学校 班级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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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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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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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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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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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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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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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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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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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县教育局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 教 育 局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注:一式三份(事迹材料可另附,字数在2000~3000字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