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2008年度 “感动天中十大人物”活动的意见
发表日期:2008/12/17 9:53:09 作者:无 有902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天景山中学工会关于开展评选
2008年度 “感动天中十大人物”活动的意见
为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弘扬正气,学习先进,形成和谐的校园氛围和人际环境,提高学校的文明程度,经学校决定,从今年起每年在全体教职工中评选南京市天景山中学“感动天中十大人物”,通过在平凡的生活中发现感动、表达感动、书写感动、传递感动、共享感动,以带动更多的教职工更好地践行我校“扬美崇善,求真务实”的校风和“成就学生,成就自身”的教风,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组织领导:
为了更有序地开展评选工作,建立学校评选领导小组,统一负责评选工作。评选领导小组由党支部、工会、行政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
二、评选对象:
凡南京市天景山中学2008年度在职在编的教职员工,符合条件的均可作为评选对象。
三、评选条件:
1.师德表现突出:教育思想端正,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在学生德育方面或服务学生方面有显著成绩;或主动关心他人,人际和谐,乐于为同事和学校服务,为教师成长和学校发展积极奉献,获广泛好评或取得显著成绩;或热心公益,积极参与社区、社会活动获得成绩,并取得社会声誉。
2.教学成绩突出:在2008年上半年期中、期末和2008年下半年期中考试中成绩突出,超过区均或校均,为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做出较大的贡献。
四、评选办法:
根据评选条件,采取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班主任或3名以上教师联名提名推荐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各组至少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名身边的同事并挖掘、发现、呈现其感人事迹,经学校评选领导小组根据本意见的评选条件并参考学校期中后开展的学生评教的结果,审核确定评选的正式候选人,最后通过全体教职工投票产生2008年度“感动天中十大人物”。
五、日程安排:
12月17日前:制定评选意见、全校动员
12月26日前:提名推荐,填写推荐表,完成推荐工作
12月底前:经评选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候选人选
1月10 日前:经全体教职工民主投票
1月19日前:在学期结业式上颁奖
六、评选要求:
评选工作要增强透明度,公正推荐,民主评选,规范评选程序,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让评选工作的过程成为发扬先进、凝聚精神、形成共同价值观的过程,为构建和谐校园营造氛围,为争创先进学校唱响主旋律。
南京市天景山中学工会
2008年12月16
南京市天景山中学2008年度“感动天中人物”评选推荐表
被推荐者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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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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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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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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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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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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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对学生、对同事、对学校、对社会等表现,以故事、叙事等形式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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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部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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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推荐表请于12月26日前交工会叶菊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