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京市竹山中学湖东路校区入学公告
发表日期:2025/5/22 9:44:46 作者:章利霞 有278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竹山中学湖东路校区2025年入学公告
根据《2025年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将南京市竹山中学湖东路校区2025年七年级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湖东路校区招收施教区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本校施教区范围为:
(一)竹山路-天元东路-莱茵达路以东,外港河-倪塘路以南(含天景山公寓春秀苑),长深高速以西,南京绕城高速-天元东路以北。
(二)天秣路-竹山路以东,南京绕城高速以南,天印大道以西,方山以北。
(三)秦淮河以东、科建路以南、竹山路以西、南京绕城高速以北(含横岭新寓)。此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在竹山中学湖东路校区或清水亭学校初中部就读。
二、入学条件
(一)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
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湖东路校区施教区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5年5月31日前取得本校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可在本校报名入学。
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本校登记入学:
1.小学毕业生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2.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二)购买本校施教区范围内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1.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办好儿童及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2.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本校就读。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湖东路校区施教区范围内的拆迁户家庭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在本校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
3.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籍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所购房屋所属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入学。
(四)其他情况
1.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的,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在江宁区落户、无正式产权住房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应选择在户籍地学校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入学办法
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2025年5月25日—5月30日(周日—周五)通过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s://zs.jsnje.cn,或登录“我的南京”APP →“一件事服务” →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 →选择进入“小升初”入口→正确、完整填报相关信息,点击[提交],等待资料审核。(平台页面有详细的指引和咨询电话)。
平台将根据家长填报的信息对户籍、房产等信息自动核验,数据校验未通过或有其他线下服务需要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于5月25至30日(每天14:00-17:00)、6月2日(8:30-11:30、14:00-17:00)到湖东路校区的里里外外报告厅报名登记,并携带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8月10日前,向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并规定报到日期,逾期不报到作为自动放弃学位处理,责任由家长自负。
学校地址:淳化街道湖东路66号
咨询电话:025-86137869
南京市竹山中学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