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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竹山中学湖东路校区第十四周“宪法宣传日”主题升旗仪式

发表日期:2023/12/4 10:34:46 作者:朱剑锋 有197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竹山中学湖东路校区第十四周“宪法宣传日”主题升旗仪式

2023124日,星期一,南京市竹山中学湖东路校区第十四周“宪法宣传日”主题升旗仪式在操场举行。

本周的升旗手是来自七年级32班的涂有乐同学。他在班级中担任班长一职。他学习认真,成绩优异,热情开朗的他喜欢和同学交往,经常会帮助同学解决难题。也会积极向老师提问,与老师一起探讨难题。他的人生格言是: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挤一挤总会有的。

今天国旗下演讲的同学是来自七年级32班的潘瑾萱同学,她在演讲中讲到:“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我们应该懂得,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约束了我们的行为,可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更应该懂得,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我认为,大家要做到以下几点:一、知法、懂法。只有学习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才能分辩是非,识别善恶;只有学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二、守法、用法。用道德规范、良好的行为习惯、法律的义务和责任来约束自己,做到四个“要”。一要树立一个正确的道德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二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三要明白,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四要胸怀开阔。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都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 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 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
   同学们,从现在开始我们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进校门前要佩戴好红领巾;参加集队时,队伍要整齐;上下楼梯要靠右行,不你推我搡,不大声喧哗;课间活动时,要文明游戏;排路队时要井然有序,不勾肩搭背,窃窃私语;骑自行车到校的同学要注意安全,到校后自行车要在指定的位置停放等等...
         今天,我们是在校的学生,明天是祖国建设的栋梁,希望大家知法、懂法、守法,学会 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同时不干违法犯罪的事,做个遵纪守法的好 学生,用我们的心灵,共创美好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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